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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會召開第 11 屆第 1 次會員大會及辦理第 11 屆理事、監事改選相關規定及預定作業期程,本會 113 年 10 月 26 日花童字第 113000154 號函諒達。
二、本會第 10 屆理事、監事任期自 111 年 01 月 12 日起至 114 年 01 月 11 日止(任期自召開本屆第 1 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)。依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 21 條第 1 項「人民團體之理事、監事應於任期屆滿前一個月內辦理改選,如確有困難時,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延長,其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。」本會預定 113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,召開第 11 屆第 1 次會員大會及辦理第 11 屆理事、監事改選。
三、依據本會章程第 7 條「本會會員資格如下:一、團體會員:前一年度已完... 觀看完整文章
一、依據本會 113 年 9 月 23 日花童字第 1130000124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活動訂於 113 年 11 月 2 日(星期六)至 11 月 3 日(星期日)假本縣宜昌國民中學舉辦。
三、童軍露營參加對象為完成中華民國童軍登記之幼童軍、童軍及公私立國民小學三至六年級學生、國民中學七至九年級學生。
四、親子體驗營參加對象為對童軍活動有興趣之家庭成員,不限童軍身分。
五、為響應環保減碳政策,旨揭活動實施計畫(含日程表)及活動通報將於本會網站公告。
四、本活動採網路線上報名,各參加單位及家庭請至本會網站之本次活動網路報名頁面進行報名,線上報名完成後會傳送報名確認電子郵件,請務必填寫正確之聯絡人電子郵件信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