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112 年 10 月 30 日童總燦字第 112436 號函辦理。 二、本會為鼓勵童軍參與各類國際童軍活動,培育國際人才;推動童軍國際交流,開展國際童軍友誼,配合爭取國際童軍活動在 我國舉行,特定本試行要點。 三、有關申請資格、申請步驟、審查機制等請參考試行要點辦理。本要點經理事長核准後試行一年。
童軍露營報名(國中7~9年級、高中1~3年級學生)
童軍體驗營報名(國小3~6年級學生)
營本部服務小隊報名(行義童軍、羅浮童軍)
報名截止日:114年10月8日(三)